劏房火同室 違規住人 防煙門被拆屋宇署下令業主30日內還原

劏房火同室 違規住人 防煙門被拆
屋宇署下令業主30日內還原

【本報訊】葵涌美適工業大廈劏房日前的3死奪命火,屋宇署揭發起火劏房所在的10樓A室有睡床、洗衣機及煮食裝備,疑違法住人,部份防煙門更遭非法拆除或改裝,令建築物變得危險。屋宇署昨遂緊急向單位業主即雷氏家族後人發出法定命令,限令業主必須在30日內把單位還原以確保安全,不排除檢控,地政總署亦指單位違反地契或會釘契。
記者:張珮琪 周子惇 溫瑞麟

政府部門昨續聯手調查在美適工廈「1劏17」的10樓A室劏房發生的奪命火,3男女上周六在劏房火警中被焗死。屋宇署及地政總署人員進入起火單位調查,消防員在美適工廈逐層巡視,其間發現15樓A室亦都遭分間成多間劏房,外面走廊有大型雜物,消防員逐一量度及拍照,研究是否違規。

大批親友昨手持鮮花返回火警現場拜祭。溫瑞麟攝

陸漢賢(右)與女友鄭詩敏日前葬身工廈劏房火警。

起火單位外走廊昨放置床架等雜物。

業主雷勝明昨發聲明,稱與劏房改建無關。

業主:無改建 租予他人

擁起火單位部份業權的昌明投資有限公司前主席雷勝明昨打破緘默,透過公關回應指會全力配合各部門調查,但雷堅稱自己與劏房改建無關,他指起火單位是由業主「盈通香港集團有限公司」租予獨立第三方租客(租務營運者),該租務營運者一切行為與他或昌明投資有限公司均無關。公司註冊紀錄則顯示,盈通香港集團有限公司的股東兼董事,正是雷勝明及他的姊妹雷鳳娟。
地政總署昨稱,10樓A室按地契只容作「工業及/或貨倉」用途,但人員調查後證實該單位違契,署方一般會發警告信要求業主28日內糾正違規,若業主不依從署方會釘契。至昨傍晚屋宇署亦發稿,指10樓A室被分間成17個獨立房間(劏房)的改動工程,不符合逃生途徑及耐火建造安全標準,故昨已向業主發出法定命令要求糾正,並會搜集證據考慮向相關人士檢控。
根據昨晚在火場即10樓A室外貼出的3張屋宇署命令,署方指有人曾拆除單位入口的防煙門並換上耐火能力不達標的門,又拆除通往後樓梯防護門廊的防煙門,增建分間房間時使用的間隔牆,稱這些改建令整幢建物已變得危險。
署方限令業主30日內必須把單位還原,又命令業主須於9月13日前移除單位內的睡床、洗衣機及煮食裝備。

下層辦公室1劏9

記者昨天巡視美適工廈,發現共有9個單位包括火場均由雷氏家族成員持有,部份已變劏房。
例如火場對下一層的9樓B室,即遭1劏9,變了9個辦公室單位,由製作公司、營銷公司及印刷廠等租用,但是未知改動前有否向屋宇署申請;9樓A室亦正在裝修及加裝冷氣機,但是記者無法確認工程內容。屋宇署回應指,將會調查整幢工廈所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