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資訊科技公司男高級經理涉嫌「衰多口」性騷擾女下屬,連累公司捲入訴訟。女下屬指男上司兩度性騷擾,包括在一次簡報會議上被對方質問「性交轉運」,又曾在餐廳用膳時被對方問是否前老闆的情婦。女下屬稱感到蒙羞,加劇其抑鬱情況,甚至有自殺傾向,她入稟區域法院(圖)控告男上司、男上司的主管及公司性別歧視,要求賠償共19.7萬元。
本案三名答辯人為涉嫌性騷擾的男上司李海生,董事總經理Norris Hung,以及聘用各人的公司ACW Distribution(HK)Limited。案件已排期於10月26日進行首次聆訊。
申索人黃麗寶投訴,今年1月12日於北角一間餐廳用膳期間,李突然問她是否前老闆的情婦,黃斷然否認並感到受辱,她對李感到害怕。至2月6日,黃出席一個會議,匯報一個管道項目的進度,是次會議李、Norris Hung及一名公司顧問列席,全部均為男性。
李突然打斷匯報,向黃說:「你𠵱家呢樣嘢點樣?係性交轉運呀?」黃頓時感到被冒犯,她認為李的說話不道德、帶有性歧視,亦與工作全無關係,鑑於早前餐廳的經歷,她不敢反駁,繼續匯報工作。
黃表示,加入被告公司前雖然有抑鬱情況,但不用服藥,病情尚算穩定,然而該次會議後,她再受失眠、抑鬱等症狀困擾,甚至有自殺傾向,要向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求助。黃稱現時要服藥及看精神科醫生。
索賠19.7萬元
黃最終於兩日後即2月8日辭職,她曾發律師信給李,要求對方賠償,不過李卻回信指黃惡意揑造指控,拒絕賠償。其後黃向李及公司ACW再發信,不過音訊全無。對於李的上司董事總經理Norris Hung,黃指對方也在會議列席,但對整件事件保持沉默,沒有終止會議,沒要求李收回言辭或道歉,亦沒向公司高層反映有女下屬被性別歧視。
原告認為公司ACW同樣要負責,因公司欠機制處理性騷擾,沒為職員提供培訓如何處理性騷擾,又沒對李及其Norris Hung採取適當行動。黃向各被告要求賠償共19.7萬元,包括11萬情感傷害、2萬元懲罰賠償及兩個月薪金損失約6.7萬元。
案件編號:DCEO7/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