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人住工廈劏房消防、屋宇缺乏監管

萬人住工廈劏房
消防、屋宇缺乏監管

【本報訊】發生奪命火警的工廈單位1劏17,其實近年工廈劏房林立,其中不少是變成住宅劏房,有統計指本港至少有1萬人居於工廈住人劏房,也有不少工廈被人擅自將單位劏開多個小單位出租作商業用途,人流增多,有租戶甚至會私下儲存過量危險品,但相關的消防設施卻沒跟上,屋宇署又沒作出監管,一旦發生火警後果嚴重。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當局應正視工廈劏房問題,若有意放寬,應制訂相關的消防條款及罰則配合。

貨倉放過量紅酒有危險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施麗珊,估計本港至少有1萬人居於工廈住人劏房,但昨晚發生火警的工廈該組織並不熟悉。
葵青區議員梁志成稱,葵涌原為工廠區,但不少工廠大廈在本港工業北移後空置率增高,不少業主將單位劏成多個小單位出租給迷你倉、倉庫甚至住人,以增加收入,但屋宇署及消防處等相關部門又缺少監管,今次發生劏房燒死人慘劇,反映工廈劏房問題嚴重。有租用工廈劏房存放紅酒及工具的人士透露,本港7成賣酒的店舖,都是小型店舖,於是租用工廈劏房作貨倉存放紅酒,若存放過量的紅酒,其實很危險,但消防處疑沒察覺,並沒跟進。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指當局應徹查今次火警起因,並正視工廈劏開多個單位出租作其他商業用途問題,尤其今次出事單位「1劏17」很不健康,若用作住人一定不支持,但若改作其他用途,也應附合相關消防條例及事前有否入則申請改建,地政總署及屋宇署也應密切監管。譚又說,若政府認為工廈劏房有關題,不應存在,就應嚴厲執法,惟若容許工廈劏房存在,必須制訂相關的條例包括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而迷你倉就是一個好例子。
■記者黃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