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懲教主任姦醉娃案】
【本報訊】曾任懲教主任的聯合醫院男護士涉在蘭桂坊將醉娃帶到時鐘酒店強姦。女事主昨接受辯方盤問,稱飲酒只為解壓,不認同蘭桂坊有勾搭或一夜情文化,「唔一定個個女人落親去都要俾人搞」。她否認與案中帶她離開酒吧的陌生男有交流。辯方指酒吧閉路電視片段拍到她跳舞時用背脊磨擦一名男子,事主即時澄清「呢個係外國人」,自言「搖搖擺擺,點都會擦到」。
記者:楊家樂
控方指被告蔡仲強(29歲)就是帶女事主X離開酒吧後到時鐘酒店的陌生男子。現年29歲的X為土生土長港人,中學畢業後開始工作。她自言18歲起已到中環飲酒,案發前平均每周與朋友到蘭桂坊飲酒一次。她自認好酒量,很少飲醉。
辯方指蘭桂坊有勾搭甚至一夜情的文化,X不認同,「唔一定要識人,可以自己飲酒relax」,女性不一定要一夜情才解壓,「文化係做出嚟嘅啫」。
事主被指舞池用背磨男客
辯方指X於離場前半小時仍在舞池跳舞,甚至與一名男子拖手。X強調:「我自己自跳囉!」又謂只是剛巧大家一齊揮手,並非拖手。辯方又指酒吧閉路電視片段拍到她跳舞時用背脊磨擦一名男子,事主澄清「呢個係外國人」,自言「搖搖擺擺,點都會擦到」。
X指陌生男出現時,二人只是各有各講,並非傾談,為時大約7分鐘,她看不清對方眼耳口鼻。辯方指X聲稱酒醉,卻能向警員形容陌生男的國籍、身高、身材、年紀、髮型,甚至連恤衫摺袖也記得,質疑她根本看得很清楚;而且她曾向警員聲稱近清晨6時遇到陌生男,閉路電視拍下二人於6時35分離開酒吧,可見二人至少互動30分鐘。X不同意。
X指陌生男「喺我耳邊講嘢,係佢想同我互動」,但X只覺受滋擾,強調「冇畀任何signal佢,我只係自言自語,話我要返屋企」。當陌生男表示送她回家時,她已不斷推開表示拒絕,但無力呼救或者說不。辯方指既然她並非自願跟陌生男離去,為何不索性坐下,X反指「醉成咁,點坐呀」,又自言「唔會周街坐,因為意識到好危險,隨時俾人偷嘢或者唔知俾人點樣,俾人抱走」。被告否認強姦罪,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1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