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劏房】貴租仲要共用劏房家庭:淨係幫業主

【良心劏房】貴租仲要共用
劏房家庭:淨係幫業主

「良心劏房只是幫業主賺多些錢,幫不到劏房戶。」一家三口居住80呎劏房的余小姐說。上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提出「良心劏房」,建議將百多個唐樓單位分拆成約100呎「衛生、安全」的劏房,或以「七十二家房客」形式供基層家庭共住。上星期社聯宣佈「共住•共生」計劃,14個位於豉油街的安置大廈單位,將以共用廚廁方式,分拆出租房間,估計月租界乎3,000至5,800元。然而,若不解決劏房的本質問題,「良心劏房」說穿了亦只是劏房​。
記者:馮樂婷 攝影:伍嘉亮 程詩敏 剪接:錢紹燦

按統計處2015年的調查,全港共有86,400間劏房,劏房居民約二十萬人,當中未包括工廈和商廈劏房。除了狹窄的空間,劏房居民還要面對無理逼遷、濫收水電費、倒塌危機等問題。

陳帆局長上月落區探訪劏房戶後,提出「良心劏房」建議。

一家三口居住在八十呎工廈劏房的余小姐指「良心劏房」治標不治本。

社工吳堃廉希望政府能廣泛與關注房屋問題的非政府組織商討過渡房屋政策。

劏房罪狀一:隨時做人球

「我們住過水浸的劏房,又住過時鐘酒店。我之前都覺得自己有點像過街老鼠。」一年前,余小姐以2400元租住80多呎的工廈劏房,位處市區,鄰居友善,以為終於找到安樂窩。怎料,遇上政府打擊工廈,她再次面臨逼遷。對於「良心劏房」的租金近4,000元,而且只能住兩年,她就表示:「四千元?我自己也找到一間劏房,有自己廁所,不用跟別人共用。」她更指劏房只是幫業主賺錢:「本來一個單位不會收到這麼多租,現在政府還讓劏房合法,難道不是幫業主嗎?如果我是業主,我都有興趣(出租單位)。」

陳太(化名)的業主收每度電$1.5,比中電正常收費貴三成六,而水費也貴近1.7倍。

聯合國「適足住屋權」的七大原則。

劏房罪狀二:細過監倉

「洗衣機也放在床邊,連櫈也沒買, 因為放不下。」陳太(化名) 一家三口生活在葵涌110呎劏房,除了吃飯會用摺檯,其餘的活動空間就是睡床。參考中大未來城市研究所土地資源及房屋政策研究中心 2015年的調查,劏房戶人均居住面積是 47.8呎,比標準集體監倉的49.5呎人均面積還要小。暫時「良心劏房」一個單位界乎372至415呎,兩三個家庭共住的話,人均面積可能達不到建議的80呎,離香港人均居住面積150呎亦甚遠。

劏房罪狀三:濫收水電費

最近有民間團體「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調查顯示,九成半劏房戶被濫收水電費,當中近五成租戶更不清楚收費準則。例如受訪者陳太的業主收每度電$1.5,比中電正常收費$1.1貴三成六,而水費也貴近1.7倍。「我先生會問,為何轉得這麼快,洗澡也要快手快腳完成。」陳太不禁苦笑。即使面對不合理收費,劏房戶都不敢發聲。「很多街坊很害怕得罪業主,怕他隨時又不知怎樣逼你走。」「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社工丘梓蕙說。

「良心劏房 」能否成為他們的出路?

「對於我們接觸的街坊來說,他們最關心是兩個問題:第一就是租金,第二就是環境。」同是「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的社工吳堃廉說。「(良心劏房) 作為一個公營單位,出租的單位竟然也是以共用形式,且租金昂貴,其實政府的角色是甚麼?」他指出聯合國1991年定下「適足住屋權」,界定適合人住的居所要符合安全、可負擔、受法律保障等七大原則。他和團隊希望政府能藉著「良心劏房」計劃,定位何謂香港的適足住屋權和基本人均居住面積,讓基層市民的住屋環境更受保障。「劏房根本不應該存在於一個已發展的地方。」吳堃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