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構近日宣佈舉辦「Beer Run」(啤走!),凡參「加」者須在1,600米的跑道上飲下4罐啤酒,其實此項活動早在去年已舉辦,跑手們無不盡興而歸,皆因這可是難得一個不以時間爭標為目的,亦非挑戰自已甚麼甚麼的跑步活動,純粹就是尋樂子的「Fun Run」,惜現在卻是有得run,但冇得fun。
事實上,這類「樂跑」源於30多年前的北美大學校園,亦再說明活動原意根本就是為了好玩,不然也不會經歷多年,同學們仍是樂此不疲。時至今日,啤酒名都比利時每年更會舉辦啤酒馬拉松,讓跑手在足本的42公里,亦即「啤走」的26倍路程,放懷暢飲。當然若數馬拉松名賽又怎少得法國波爾多的紅酒馬拉松,每年慕名朝聖的世界各地跑手不知凡幾,來自香港的近年也不少,最後所有參賽者難免灌下不少酒精度比啤酒更高的名貴紅酒。至於全球其他地區舉辦大大小小的飲酒路跑更是多不勝數,惟這麼多年,鮮有聽聞有甚麼嚴重事故發生,因為跑眾無不以樂為先。
反之香港政府經常推崇的本地馬拉松賽事,過往意外迭生,甚至造成人命傷亡,但總不見有一眾部門或專家空群而出,施壓干預。說實話,在香港如斯酷熱潮濕天氣下,再加上匠心獨運的廢氣隧道路線設計,每年數以萬計參賽馬拉松跑手的潛在風險,實高於只是hea跑區區幾個田徑場圈(港人外遊逛一次outlet亦肯定不止此1.6里數),然後再喝幾罐啤酒的參加者。可惜最終遭受扼殺,然後在壓力下「投降」,只能全面配合維護港人健康,沿途不再提供酒精(趣味全失)的卻是一項有點子、有新意的康樂活動。
有說政府或專業團體有責任「關注」港人健康,其中甚有不安於只要提供專業意見本份的專家,更且動員自己的門生傾巢而出,全面聲討活動及其主辦單位,這個我非常同意。但「關注」不同「干預」,這些部門或單位在與廣大市民更切身的鉛水問題上,到底如何取態且是兩樣。就算將焦點放回在「運動」範疇,試問每年城中的運動盛事「欖7」,消耗的酒精每以噸計,場內場外醉酒鬧事的數之不盡,怎從沒聽過有人會提出會場全面禁酒的要求?更不要說長年累月在全港各大消費場所舉辦形形式式的乜酒節、物酒節,通通很危險,應予即時取締。差點忘了還有某位前朝主政,執意要撤銷紅酒稅的長官,想當年衛生署又有否以全港市民健康為據,竭力而反?
相對之下,今日一項嘉年華式活動竟要背上敗壞道德,摧殘健康之罪,簡直教人嘆為觀止。更教人窒息的還是那份振振有詞「為你好」的家長心態,其實亦不過就是「我話事」的威權思想作崇。甚麼時候我們對自由開放,以至個人責任的判斷,竟被某些「權威人士」所壟斷?身為成年人,到底還有多少在生活選擇上的自由可享?今天是喝酒跑步危險不予鼓勵,事實上是已遭打壓;明天,又其實是昨天,有些行為,有些人或因同有危害社會的嫌疑而不適宜「被選」,一個人的選擇權利自又是被好意地悉數剝奪,這就是眼下香港的現實寫照。
最後還得「載頭盔」利申:上述舉辦機構也是我司贊助的一項山賽的合作夥伴,但我從沒打算報名參加「Beer Run」,事關……飲得太少。
王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