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護士轉行當懲教主任,惟大半年後便離職,重操故業。去年一個周末凌晨,他涉嫌從蘭桂坊帶一名醉娃到九龍塘開房,其間遇女方反抗,男護大叫:「我做懲教好大壓力㗎!」然後繼續做愛。醉娃睡醒後報警,涉案男護否認強姦罪,昨於高院受審。
記者:楊家樂
現年29歲被告蔡仲強曾於2011至15年任職護士,2015年3月轉職懲教署,擔任懲教主任,但同年11月離職,翌月加入聯合醫院當註冊護士至今。控罪指他去年9月10日在九龍塘德雲小築內強姦女子X。
控方開案指,案發當日凌晨4時許,X與友人離開蘭桂坊一間酒吧,轉移陣地往附近地庫另一間酒吧Volar繼續跳舞飲酒。其間X酩酊大醉,連眼睛也睜不開。
管理員起疑抄下姓名
此時一名陌生男子上前兜搭她,控方指涉案男子正是被告。她回應謂「我想返屋企」,被告答應,扶她離開登上一部的士,向司機表明前往九龍塘根德道,當時已是清晨約6時半。X聞言表示不欲前往該處,惟被告不理。
二人抵達德雲小築後,X隱約聽見被告與一名女子談話。原來一名女管理員正替他們辦理租房手續,她曾問被告:「個女仔醉成咁,你係咪仲租房?」又問X:「你識唔識呢個男人?」但X未回應。管理員帶二人上房,但隨後覺事有蹊蹺,特意折返抄下被告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稍後X遭被告推到床上,並感到被告脫去衣服壓在她身上,她遂叫「唔好」,但無力抵抗。其後被告開始性交,X掙扎,被告突停下並大叫:「我做懲教好大壓力㗎!」然後繼續性交。X由於太疲累,最終睡着,至約早上近8時睡醒,衝出房間致電男友人到場接她,同日下午5時報警。警方同月21日前往被告竹園北邨寓所拘捕他,警誡下他說:「我冇夾硬嚟,嗰晚我哋飲咗啲酒,佢係自願同我做㗎!」控辯雙方同意,被告與X確有性交。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