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四議員】
【本報訊】立法會行管會擬向外尋求資深大律師意見,研究是否追討四名被DQ的民主派前議員薪津。今日民主派議員連同梁國雄、劉小麗及姚松炎等召開記者會(圖),重申四人是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確認宣誓有效後履行議員職責,故追討期間的薪津是無理、荒謬。
指監誓錯誤屬失職
梁國雄強調:「行管會首先應追究梁君彥點解失職,第一係監誓錯誤。第二,作為立法會主席,點解唔去打官司維護立法會尊嚴同埋為佢嘅決定辯護。」
立法會行管會如向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等四名前議員薪津,金額動輒逾千萬。梁國雄指宣誓案敗訴,前提是梁君彥被司法覆核監誓無效,「第一個輸官司係梁君彥,退一萬步講,我哋輸官司已經付出咗,冇咗議席,冇可能再輸第二樣嘢,行管會應該追究嘅係主席唔係我哋」。
梁批評特首林鄭月娥偽善,政府在DQ議員上做如此多動作,到追討薪津上卻說無意見,希望林鄭回應是否要透過追討他們合共逾千萬的薪津進行政治壓迫,令他們破產,喪失參加補選資格。劉小麗指責任都在梁君彥及立會秘書長陳維安,因他們是在二人監誓下履行職務;姚松炎則指,法庭將梁君彥決定推翻,即梁要承擔決策錯誤後果,而且不論是否有合約簽訂,只要在雙方同意下提供服務,在合約法下都應有報酬,故不存在討回DQ議員薪金及支出。
立法會秘書處稱,行管會就是否收回四人所獲發的酬金及營運資金一事,已同意向外間資深大律師尋求意見,料外聘資深大律師可於6至8星期內提交法律意見。在獲得法律意見後,行管會將開會討論有關事宜。
■記者陳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