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離世 遺2.4億元資產

1997年離世 遺2.4億元資產

【本報訊】是次上訴主要爭議鄧永祥部份遺產是否屬海外投資、即有否用於投資肯雅礦場,若屬海外投資便不應納入遺產稅。祥哥三子鄧兆榮昨首度披露父親逝世時名下資產約2.4億元,包括估值1.1億元的永祥大廈。
樓齡超過50年的永祥大廈由祥哥投資興建及持有,他生前鄧氏一家同居上址,惟祥嫂洪金梅及4名子女先後將業權轉贈及出售予東華三院。

永祥大廈售東華三院

祥哥去世至今20年,根據當年法例,若遺產總值超過1,000萬元,便要向稅局繳交18%的遺產稅。祥哥長子鄧兆尊曾透露遺產稅高達8,000萬元,令外界猜測遺產超過4億元,鄧兆榮昨指根據稅局的評核,祥哥資產只有2.4億,反而母親當時則擁價值最少7億元現金、首飾、海外物業等。
稅局律師一度問鄧兆榮是否同意,永祥大廈是遺產中最值錢的物業,鄧不同意,並謂位於筲箕灣中心的地舖連1樓全層亦價值不菲;惟律師反駁筲箕灣物業當時估值只有3,000萬。
祥哥在1996年將永祥大廈9成業權售予4名子女,祥嫂在他離世之後,將餘下1成業權贈予東華三院,而4名子女則在2003年將所有業權以9,450萬售予東華三院,鄧兆榮不同意律師指是蝕賣。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