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勞騙案】
【本報訊】警員夫婦涉訛稱可炒賣名牌手袋和名錶,誘騙14人出資2,070萬元,案件昨在區院續審。警嫂出庭自辯,指早於2010年便與舊同事經營生意,幫內地客和本地闊太代購iPad、護膚品、Chanel和Hermès手袋等,賣袋利潤達2至4倍,兩年內賺得40至50萬;及後透過她經常入貨的名牌店店員,參與涉案的名錶炒賣生意,後來其老爺也有份投資,但她和老爺試過無法拿回本金。
警嫂朱凱欣(37歲)供稱任職童裝店舖主管時,應鄭姓女同事邀請合作做代購生意,另有4名投資者。她在中環專門店和水貨店購名牌袋,亦會到東京入貨,2011至2013年案發期間她曾14次到日本入貨。
指多次無法取回本金
她指內地人無法常來港買袋,部份款式罕有,故能以原價約3倍炒賣,限量版更可炒高4至5倍。2012年,她與鄭拆夥前投資30至40萬,利潤有40至50萬元;後來她在入貨的名牌店認識店員,即第三被告李玉鳳,李邀她投資炒賣勞力士等名錶。
朱充當中間人幫李安排多名投資者,到李店碌卡買錶交給李轉售,每隻錶可賺5,000至兩萬元,惟逾40次交易中有約7次僅能拿回本金,有5、6次連本金都拿不回,包括事主曹淑晶、侯泳兒、她老爺和她本人買的10數隻錶。她向李追討時李稱客人未取貨、未付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587/16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