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b:港股只需一個「板」

Webb:港股只需一個「板」

【本報訊】港交所(388)早前就設立創新板及檢討創業板提出諮詢,但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昨以《一板,一監管機構》為題,表明本港只需一個「板」及一套上市規則,規管公司上市及收購合併,更非港交所提倡的四個板。

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 資料圖片

金發局:未必需要創新板

同時,金發局昨日亦表明,雖認同引入同股不同權,但同樣認為可在現有主板修訂上市規則,來吸引新經濟公司,未必需要設立創新板。
Webb批評,今次諮詢是完全走錯方向,無助改善本港股票市場,而所謂第三板,只係為一些在其他兩板不符合資格的公司設立,坊間亦有評論認為創新板是「糞便板塊(turd board)」或「三流板塊(third-class board)」;相反,單一板可結合主板及創業板好處,並加以改善,同時摒棄對公司治理沒有貢獻的要求,減輕上市流程的麻煩及成本,相關上市規定則由證監會管理。
Webb又列舉13項單一交易市場上市要求,包括一股一投票權;不容許公司控股權被併購,除非公司過去三年盈利表現均不合格;取消最低市場資本化及公眾持股量要求;全面披露持股人身份,包括持有10%以上股份最終信託持有人;全面披露交易信托人身份(不能再以BVI隱藏)等。他又建議應讓投資者進行集體訴訟;取消普通法中的包攬及維謢訴訟,容許金融訴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