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搭的士,車資39.3元,他支付100元,獲找贖60元。王喜不高興,在網上呻,結果被的士司機們群起攻之,罵他「乞衣」。
簡直強盜邏輯。
我想知道,的士司機外出購買價值39.3元的任何商品或服務,對方少找七毫子,的士司機是否覺得理所應當?
我常坐的士,常遇到不同司機,通常越是友善專業的司機,越不貪小便宜。但不專業又無禮的司機,則奉旨貪污幾毫子。有一次遇到一個不認識路、態度又惡劣的司機,我不甘送他七毫子,就預先給定三毫子等他找。結果他不收那三毫子,照例貪污我七毫。
我跟他講數:「還有七毫子未找。」
司機說,「沒有毫子。」
「我有。」我提醒他,「你收下三毫,找我一元即可。」
司機說他沒有一元。然後諷刺我,「你好恨幾毫子咩?窮就咪搭的士啦。」
我耐心跟他講道理,「那七毫子是屬於我的錢,請把屬於我的錢還給我。」最後他死死氣找毫子給我。他根本是有毫子的。
幾毫子根本不是問題,遇到好的司機,我會真心誠意付貼士。問題是,那錢是我的,你憑甚麼打劫?而且還反過來斥責不肯被打劫的人孤寒。
香港的現狀正是如此,你合法保護自己的財產(即使只是幾毫子),卻成為眾矢之的。很多人是非不分、黑白顛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