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觀塘綫昨日訊號故障,列車服務延誤達10個多小時,根據機制應罰款2,000萬元,但過去曾發生過拗數事件,港鐵曾以延誤期間仍作有限度服務,並非完全停駛為由,要求減輕罰款金額。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昨在其fb解釋,罰款計算方法是事故延誤超過31分鐘開始罰款,首4小時需罰款500萬元,4小時後每小時250萬元。以此推算,故障10小時原須罰2,000萬。但譚批評港鐵計算事故時間十分取巧,像2014年有兩個案例,當時「明明是3、4小時嘅延誤」,但由於港鐵當時仍提供有限度服務,故此「延誤時間」僅會以延誤最嚴重的一班列車較正常行車時間多出的時間計算,所以兩次事故只視作延誤50分鐘及80分鐘,分別罰款100萬及200萬元,所以譚認為今次罰款多少是未知之數。
今年已有7次延誤
根據機制,港鐵因延誤的罰款以2,500萬元為上限,有關罰款將撥入票價優惠賬戶內,在下次「即日第二程車費九折優惠計劃」時回饋乘客。港鐵去年度共發生230宗延誤事故,當中8宗是導致服務受阻超過30分鐘的重大事故,共罰款約1,450萬元;而未計算昨日事故,港鐵今年已有7次延誤,合共罰款達1,850萬元。
葵青區議員兼資深車長梁志成稱,據他了解,中央電腦系統事發無法連結站頭訊號,結果交由各站車務控制室及車長操控,由於藍田至觀塘一段路軌,兩站控制室各自管理一半,車長手動操控列車時,時速須低於22公里,加上有工作人員落軌檢驗,車速更慢,慶幸事發一刻並非繁忙時間。港鐵稱會於收車後詳細檢查,了解故障原因。
■記者金敏琍、梁澤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