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之言】
港媽Betty開設facebook專頁「帶孩在野」,公開帶女兒攀岩、行澗的片段,引起網民譁然。有法律界人士指,涉及疏忽照顧兒童的法例檢控門檻較高,相信不容易「告得入」;全港唯一有為同類活動參加者購買保險的峽谷挑戰教練李健樑則指,現時香港並無法例規管此類活動,即使帶團進行攀岩、行澗等危險活動亦毋須申領牌照。
家長聯盟︰活動誇咗少少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法例定義疏忽照顧、虐兒等刑事罪行時,須證明家長或看管人故意忽略、遺棄或襲擊兒童,片段中Betty有在一旁看顧女兒,因此並無構成疏忽照顧兒童,「係幾危險,但法律門檻都比較高」。
家長聯盟發言人張豔璿本身有一名讀小四的女兒,她指自己非常認同Betty「孩子是屬於大自然」的主張,惟其活動「好似誇咗少少」,不會考慮帶女兒玩類似活動,認為要讓孩子接觸大自然有很多途徑,「行吓郊野公園都係好好嘅機會去認識大自然」。
張豔璿指,「帶孩在野」為公開專頁,其他家長看過片段後可能會帶自己的子女去行澗,惟未必了解風險或所須安全措施,「咁高跳落去(跳潭),唔會知水有幾深,會唔會撞到石頭」。張認為其他家長在考慮應否帶子女玩類似活動時,應多考慮個人能力。
■記者趙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