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畫●一日三宗】情侶檔偷運氣槍返深圳

【動畫●一日三宗】
情侶檔偷運氣槍返深圳

【本報訊】一對男女懷疑當水貨客攜帶10多支氣槍,前晚10時許,在深圳福田口岸過關返深圳時,被海關截獲帶走調查,水貨客阿成表示,據知,前日深圳海關便截獲3宗偷運氣槍案件,事件在水貨客的手機群組熱烈討論,認為本港暑假期間,不少年青人及學生想搵快錢,遭走私集團利用,如因不清楚內地法例替人運氣槍過關,一但被扣押上庭審判便要坐牢,希望青少年小心不要上當。

本港水貨客的手機群組內,出現一段影片及圖片,看到一對男女在福田口岸被截,海關人員在兩人所攜帶的物品內搜出一批氣槍,從圖片所見海關最少搜獲13支氣槍,並全部放枱面上點算。

群組內有人表示,前日中午,一名男子帶氣槍在福田口岸過關時被海關扣押,為減輕罪名獲得輕判,便和盤托出集團走私手法,指運槍人通常以一男一女假扮情侶闖關,其後海關再緝獲另一宗偷運氣槍案件。

福田海關前日主力截查一背一抽(即孭背囊及持手抽袋過關人士),關員獲得情報後,立刻留意過關的情侣,至晚上10時許,兩名男女過關時被海關人員截獲,並當場搜出10多支氣槍,在場目擊事件的水貨客議論紛紛。

香港人陳智勇前年3月經羅湖走私8支仿製手槍到內地,被深圳中院一審以走私武器罪判刑7年。陳智勇不服提出上訴,去年獲廣東高院接納發還重審。

香港6名女生年齡由18歲至21歲,前年5月合共帶11支氣槍及BB彈北上,在深圳郵寄氣槍時,遭公安以「走私武器、彈藥罪」拘捕。各人被扣留8個月後,案件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

內地對氣槍有嚴格管制,據《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超過1.8焦耳的氣槍可致人命傷亡,所以內地將氣槍(仿真槍)列為槍枝,任何人藏有這類氣槍,都可能觸犯管有槍枝彈藥及干犯走私、非法買賣非軍用槍枝彈藥等罪行。

前年6名女生運槍被捕,內地律師龔楚指出,凡外形與制式的槍枝相同或近似,且長度尺寸介於相應制式槍枝全槍長度二分之一或一倍以上的氣槍都界定為仿真槍,在內地列為武器。被控的走私武器、彈藥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武器、彈藥進出國(或邊境)等行為。

龔楚強調,凡走私氣槍兩支或氣槍所用的鉛彈500發以上而不滿2,500發的,則屬情節較輕可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走私氣槍兩支以上或鉛彈數量逾2,500發以上的,則可判7年以上監禁;鉛彈數目逾12,500發以上則可判無期徒刑;從2015年8月29日起,因取消走私武器、彈藥罪的死刑,所以該項罪名已沒有死刑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