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1,400萬炒錶收空頭支票損失500萬

事主1,400萬炒錶收空頭支票
損失500萬

【警夫婦騙案】
【本報訊】警員夫婦涉藉詞炒賣名牌手袋手錶可賺厚利,誘騙14人付出共逾2,070萬元投資一案,昨在區院續審。控方昨傳召在案中投資最多、達1,400多萬元的事主作供,她供稱,因聽信警嫂游說指炒賣卡地亞與勞力士手錶等可大賺,於是在15個月間給錢買貨,但警嫂最終未有準時交還本利,甚至開空頭支票,令她損失約500萬元。
事主曹淑晶透露,她和被告警嫂朱凱欣的女兒就讀同一所幼稚園,兩人因而結識,朱與她熟稔後開始游說她投資。她於2012年3、4月支付兩筆共逾274萬元款項予朱,作為購買iPad和iPhone炒賣的資金。朱後來得知她與錶行相熟,便指手錶亦有炒賣市場,建議她自行購買指定型號的勞力士、卡地亞名錶交她炒賣,其間又游說她給錢由朱代買愛瑪仕手袋炒賣。曹遂於同年5月起,先後再注資逾1,100萬元買貨。

警嫂無提有可能虧蝕

她指朱講明每件貨品可賺回報,利潤由6,000至4.44萬元不等,通常投資後約3至4周便可連本帶利歸還。朱從無提過有可能會虧蝕,並準時將錢歸還,故令她一直投資下去。
但至2013年2、3月間,曹發現有逾100萬元投資未收回,向朱查問,朱稱要長些時間。曹信其所言,故仍找丈夫兩次簽賬買錶投資,另一邊追討朱還款。朱及後稱已存款300萬元到曹的戶口,最後卻彈票。朱稍後簽署還款協議承諾分期還款,但至今未還足,令她損失約500萬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587/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