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稱無法送達傳票僭建屋擋鄰廈3年 內地業主獲撤控

屋宇署稱無法送達傳票
僭建屋擋鄰廈3年 內地業主獲撤控

【本報訊】想僭建無後顧之憂,除了當官,還有成為內地人一途。深水埗一幢唐樓的業主,3年前發現毗鄰大廈的天台僭建了一間石屎屋,僭建物與自己的外牆相隔不足一米,此後其單位無法再開窗,只能長期開冷氣,亦無法進行大廈維修工程。事主3年來多次向屋宇署投訴,但至今僭建物仍在。屋宇署回應指由於未能向僭建者送達傳票,所以撤銷檢控;《蘋果》發現,僭建者是內地人或是傳票無法送達的原因。
記者:陳建平

許先生的單位與僭建天台屋(紅框示)相隔不足一米,單位窗口不能完全打開(左圖),另外亦無法搭棚進行外牆維修。周智堅攝

居住汝州街67號高層單位的許先生表示,2014年4月發現旁邊大廈、汝州街69號的天台正興建一間石屎屋,他隨即向屋宇署投訴,希望政府可在工程完結前制止。不過,最終對方順利封頂,許先生駭然發現石屎屋極近,距離自己的窗口不足一米,此後他無法再打開整個窗,除自然光線受阻外,亦被迫全年開冷氣。
3年來他多次向屋宇署投訴,但署方回覆的速度緩慢,「我唔打去追,佢都唔理我」。查冊顯示,2014年9月署方已確認該石屎屋為僭建物,並發出命令要求相關業主清拆,但至今僭建物原封不動。許生批評屋宇署態度懶散,強調每次致電署方查詢,職員都只稱「處理中」或「已發警告信」,去年職員曾說已發信檢控業主,但業主無上庭,結果不了了之。
近日許生的大廈進行維修工程,每戶需付約14萬元維修費,但由於僭建物阻擋了其單位的外牆,工人無法搭棚,「即係我夾咗14萬,但我間屋就做唔到維修,日後如果僭建物拆咗,我單獨再做維修,咪又要使多一筆錢」,他亦擔心被阻擋的外牆無法維修,日後會有石屎剝落影響公眾安全。
根據查冊資料,僭建物所屬的天台,業主是名為陳瑞芳的內地人。記者早前到該大廈視察,發現僭建的石屎屋現已劃分為兩個單位,其中一個單位的人應門時表示自己只是租客,不清楚僭建問題。

僭建屋(右)現已劃分為2個單位,分別設有窗口及冷氣機。

律師:有權主動清拆

《蘋果》早前向屋宇署查詢,署方16天後才作出回覆,表示2014年9月曾發出清拆命令,因未獲遵從,署方再於2015年6月向相關業主發出警告信,並於去年7月安排檢控工作,惟「由於未能成功送達傳票,檢控最終被撤銷」。屋宇署續指,有關僭建物並沒有明顯危險,但該署將繼續跟進,包括再提出檢控,並開展程序申請封閉令,以安排政府承建商清拆有關僭建物。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屋宇署的做法荒謬及不可接受,強調天台僭建屋因為影響走火安全等問題,政策上屬於「須優先取締」類別,政府應該主動清拆,「拖咗3年都取締唔到,仲要影響埋旁邊大廈的人,我認為屋宇署係失職」。對於署方稱由於送達不到傳票所以取消檢控,林亦認為荒謬,「如果法例上真係有呢個漏洞,政府就應該修例堵塞」。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傳票一般是要親手交給被告,若被告長期不在港,屋宇署的確無法檢控,但他強調署方有權主動清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