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張兆輝妻公司誤導 董事無牌用水光槍

稱張兆輝妻公司誤導 董事無牌用水光槍

【本報訊】醫學美容店在沒有註冊醫生下,為客人做入侵性「水光槍」美容治療,塗搽受管制麻醉藥及注射透明質酸。警方派女警放蛇揭發,拘捕多人,其中男董事昨承認一項無牌行醫罪,求情指控遭藝人張兆輝妻子旗下美容儀器公司醫之美的課程誤導,天真誤信毋須醫生或護士操作,「就咁打針就會靚」,並稱若醫之美被控,他願作證。

指醫之美課程稱毋須領牌

涉案美容中心Emma Angel Beauty Concept位於深水埗荔枝角道地舖,警方去年4月27日放蛇後拘捕3女1男,當中兩人昨提堂。男董事馮永浩(30歲)承認未經註冊執業罪,馮求情指,案發前報讀醫之美課程,課程指產品從韓國引入,堅稱療程只打在皮膚「最最表層」,毋須醫生、護士或領牌,任何人皆可操作,「就咁打針就會靚」。
辯方稱,中三學歷的馮天真信以為真,遂花10萬元添置機器及針藥,又問親友及銀行借錢創業。律師續指水光槍只屬一般美容,過程簡單,僅注射透明質酸入皮膚表層,跟換血等大型醫療程序不同。記者翻查註冊資料顯示,被告指涉嫌誤導他的醫之美(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G.V.G.,由張兆輝妻子郭碧妍全數持股。裁判官蘇惠德指,即使只注射皮膚表層,過程仍屬入侵性,將案押後至本月23日,等候社服令報告,轉到東區法院判刑,明言可判監。馮續准保釋。
案情指女職員向放蛇女警介紹1,999元水光槍療程,解釋需搽麻醉膏及注射透明質酸。女職員為女警搽麻醉膏後,稱要用10分鐘準備「水光針」,女警藉詞怕痛離開。警員後表露身份,檢取屬第一部毒藥的麻醉膏及乳霜,而在收銀處的馮承認是負責人。另一被告女美容師歐嘉欣(36歲)否認管有第一部毒藥及未經註冊執業兩罪,牽涉受管制麻醉藥「里格卡因」(又稱利多卡因),在9月5日預審。
案件編號:WKCC3029/17
■記者伍嘉豪

馮永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