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懲教主任、後轉職匡智會向警隊提供清潔服務的男工頭,多次在警察機動部隊(PTU)粉嶺總部內強姦及非禮智障女下屬,包括用手插入私處。男工頭昨在高院承認3罪,法官索取報告押後判刑。案情透露事主智商僅約60,受辱後向上司舉報時泣不成聲,哭訴遭「摸勻全身」;警方調查時她要用毛公仔示範性交過程。
記者︰伍嘉豪
被告梁松堅(56歲)承認兩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指他於去年4至5月間犯案。庭上透露被告學歷至中三,無案底,加入匡智會前曾任職清潔、保安及懲教主任。他被捕時已離婚,與前女友同居。
女事主X案發時25歲,案情指她有輕度智力障礙。辯方引述報告指,X智商僅58至66,屬輕度智障,但能獨自上班及以文字訊息與他人溝通。法官李素蘭下令索取X的創傷報告和被告的精神和心理報告,將被告繼續還柙至本月28日再判刑。
事主哭訴遭摸勻全身
案情指X於2012年10月起獲匡智會派往粉嶺蝴蝶山路的PTU總部做清潔。被告是匡智會高級管工,負責監督X。
去年5月第三次案發後,X即日以短訊向被告的上司告發,稱遭被告虐待。上司致電X,X哭個不停,無法講述經過。
其後上司遂親臨PTU總部找X了解事件,X哭訴遭被告「摸勻全身每一處」。匡智會展開調查,被告受查後不久便請辭。
X父與社工商量後決定報警。X向警方表示,被告先於去年4月9日,在PTU總部的職員休息室逼她喜歡他和強迫性交。
當日被告坐在X身體上霸王硬上弓,強吻她嘴及臉,她無法掙脫大驚。每當想說話的時候,被告會用力掩她的嘴。X用毛公仔示範被告以陰莖插入她陰道。
同月16日,被告與X共處貯物室,被告突然把門反鎖,脫衣及除去X的褲及內褲,稱很愛X。X回應不喜歡被告,並嘗試推開他,但最終被迫性交。
X稱被告今次「搞」她私處之前,使用了一個「透明圓圈」。被問是否同意性交時,X搖頭。
最後一次發生於5月7日,被告在貯物室伸手入X衣服下摸胸,把身軀用力壓着X,更強迫X脫褲,把手放進X私處。
被告於同月20日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而他在男廁的貯物櫃被搜出一個未用的安全套。
案件編號:HCCC1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