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祠堂 堪輿學家:不損風水

遠離祠堂 堪輿學家:不損風水

【本報訊】新界原居民要興建丁屋,原來不只有丁有地就可以,地政總署指若有人以風水理由反對丁屋申請,需透過村民大會擬訂該村風水地帶,再交圖則予地署審批,圖則日後亦可作出修改。泰亨鄉村代表文貴連聲稱村內的風水帶與大帽山有關,但有堪輿學家曾視察涉事泰亨鄉土地的風水,認為該土地遠離祠堂,相信建屋不會對村內風水構成負面影響。

圖則交地署審批

按地政總署指引,過去針對興建丁屋的反對主要包括風水、涉移居村民申請、懷疑申請人原居民身份及環境因素等4大理由。若有人以風水理由反對,鄉村可透過村民大會等訂立受風水影響地點,如祠堂、廟宇及樹林等,及建議離開這些地點的最少建屋距離,交地署考慮。
地署會審核及製備標準圖則,作為日後處理反對申請的依據;圖則有改亦可經村民大會重訂再交地署審核。地署在2014至16年間各批出1,114宗、989宗及858宗小型屋宇申請。
堪輿學家蔡伯勵女兒蔡興華曾受村民委託入村視察,蔡向本報透露涉事土地與祠堂相隔超過「百步之距」,所以並非座落破壞該鄉村的風水地上,而即使土地接近祠堂亦不一定不能建屋,可透過擇吉日動工等化解。
另一堪輿學家麥玲玲指涉事土地與祠堂不但相隔一段距離,祠堂附近亦已有多間村屋,若在涉事土地興建高度相若的丁屋應問題不大,但她指各處村例不同,難一概而論。
■記者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