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黑的」掃之不絕,過去3年警方檢控逾200宗的士司機濫收車資案件,更有司機被重判入獄,但黑的情況持續,即使警方定期在山頂及蘭桂坊等黑點掃蕩仍未能阻嚇,最轟動是2015年有瑞士旅客由機場出市區,遭狠劏8,000大元。大律師陸偉雄指,雖然今次事件中的士司機無收錢,但他負責駕車,亦無阻止同乘車的中介人干擾咪錶,在法理中已有共同協議犯案之嫌,可被警方控串謀犯案。對於中介人凌晨現身機場拉客,更陪同旅客一起乘的士,港九新界的士司機總會主席李志祥表示關注,認為手法少見,懷疑是新招,而由機場去大角嘴索價1,480元是濫收車資,希望業界自律。
律師:可控串謀犯案
另有的士司機稱,現時由機場往西貢的士車資約400元,當中已包括隧道費,而由機場往大角嘴約250元或以下,今次收費較正價超出逾5倍。他指過去一直有所謂中介人在機場替的士司機拉客,成功便獲回佣,行內俗稱「掹毛」,但今次中介陪同旅客一起乘車,更負責收款和發收據極罕見,不排除中介人亦是同謀。
大律師陸偉雄指,的士要按錶收費,冚旗不可取酬。事件中的士司機雖未有收錢,行車時全程冚旗,似營造的士當時並非營業狀態或是被人包車,但他指的士在冚旗下載客有如白牌車,司機已干犯涉嫌無牌載客及於無第三者保險下載客等兩宗罪。不過,陸指事件中的中介人曾干擾咪錶,其實司機有權及有責任阻止,但他沒干涉及辯稱自己無收錢以圖卸責,但警方仍有理由相信中介與的士司機有共同協議犯罪,換言之警方可控告二人串謀犯案。根據現行法例,的士司機濫收車資已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萬元及入獄6個月。
■記者關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