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半劏房戶遭濫收水電費

九成半劏房戶遭濫收水電費

【本報訊】有關注基層家庭團體做問卷調查,發現九成半受訪劏房、天台屋、工廈住戶被業主濫收水電費,住戶平均每月須較水務署提供的標準多交近1.6倍水費,電費亦較中電每度電價格高;團體促政府立法規管業主濫收水電費、要求業主為住戶安裝獨立水錶。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於7月以問卷訪問了200位包括劏房、天台屋、工廈的不適切住戶,發現業主濫收水電費情況嚴重,約95.7%受訪住戶按每度電1.2元至2元的價格向業主交電費,比中電每度電1.1元價格高,更有一度電3元情況,即比中電價高1.72倍;水費方面,業主亦平均向租客收每立方米14.62元水費,較水務署所定的每立方米9.05元高出1.61倍,工廈最高亦有一立方米18元水費的濫收個案。
劏房住戶阿芳指業主現收取每立方米水費14元、每度電1.6元,她每月平均交120至130元水費,「夏天電費總額就每月要600幾蚊」,她指業主簽約時未有向其解釋收費計算,「我之前唔知(價格),後尾先知比中電個價濫收咗咁勁,亦都有同業主講,不過佢話出面度度係咁,你唔租你咪搬走」。她與女兒月入約7,000元,為減少支出,少用水電,「好似啲洗菜水、洗米水就儲埋嚟沖廁,慳返水費」。
現已搬離劏房的街坊代表張志權指,「以前住劏房交畀業主,最熱天時係每月電費900幾元,水費260元;𠵱家住嘅地方,業主將水電轉返做我個名,每月都只係交300幾元電費,對比差成幾百元,水費都只係30元」。
■記者葉偉東

劏房戶阿芳被業主濫收水電費,為慳錢將「洗菜水、洗米水就儲埋嚟沖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