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氣遊樂設施「冇王管」

充氣遊樂設施「冇王管」

【本報訊】充氣遊樂設施近年在港大行其道,卻隱藏危機,因充氣設施不屬機動遊戲,營運者毋須申請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法例上形同「冇王管」,其設計及運作是否安全均成疑,若水上充氣設施發生意外,有機會令玩家遇溺。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及工程師盧覺強均關注昨發生的奪命意外,指類似事故持續,當局應參考外國經驗,研究是否引入監管法例保障消費者。

盧覺強

落水時速或逾30公里

理大前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以遊艇船P常使用的船尾水上充氣滑梯(約4米高)為例,指有兩重風險:第一是速度高,玩家落水一刻時速或逾30公里,若玩家高速瀡到水中時稍有不慎,即可能被水的衝力撞至「暈一暈」甚至遇溺;第二是若充氣滑梯未有繫緊於船身,一旦遇大風或碰撞,滑梯可能被風吹走或墮進海中,致梯上玩家可能跌傷或墮海,故他贊成當局應監管,以確保這類充氣遊樂設施屬安全及獲得適當保養。
根據資料顯示,近年內地屢次有小童充氣遊樂設施被大風吹走或吹倒在水中釀成嚴重意外,有小童曾因此受傷骨折甚至死亡。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