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藥性侵南韓女遊客台淫魔司機囚11年

落藥性侵南韓女遊客
台淫魔司機囚11年

台灣之恥!台的士司機詹侑儒涉嫌落藥迷姦南韓女遊客一案昨日宣判,法官認定他下藥猥褻,依欺瞞施用三級毒品、加重強制猥褻罪重判11年徒刑。
平日以搭載韓籍旅客遊台為業的司機詹侑儒,今年1月涉嫌在飲料內下藥,迷姦遊台南韓女學生被捕,引起爭議。經近半年審理,台北法院昨上午宣判,依欺瞞施用三級毒品、加重強制猥褻罪各判7年4月、4年6月,合併執行11年,可上訴。被提解到庭聽判的詹面帶口罩、聽到被判11年沒有太大反應,隨後還柙。

詹侑儒昨早出庭聽判。

安眠藥磨粉注入飲料

判決指詹侑儒趁3名女子不在車上時,將他看病時所取得的安眠藥等8顆藥物,以打火機磨成粉末裝入針筒,注射進3罐飲料內,隨後給她們飲,其中一女覺得有怪異苦味而未喝完,隨後詹開車到士林夜市,要未被迷昏的女客獨自去逛,再把昏睡失去意識的另外兩名女生載到北投區洲美街某偏僻處,對其中一女撫摸胸部、下體猥褻得逞。3女被載回酒店後察覺有異,報警揭露全案。
檢方指事件造成3女重大心理創傷;且影響台灣治安及觀光形象,依加重強制性交罪、以欺瞞方式使他人施用毒品罪向法院求刑15年。詹男辯稱不知所下的藥含毒品成份,且只有撫摸韓女下體。
法官審酌,醫院開給詹的處方及藥袋上,均註明安眠藥美得眠含「Flunitrazepam」(俗稱約會強暴丸)成份;且詹偵訊時隱瞞,謊稱摻入的是4顆鎮靜劑,可見早知藥物毒品成份。至於涉強制性交罪部份,法官認為證據不足,改以強制猥褻治罪。受害女子陰道內並沒驗出被告DNA,只在外陰部驗到DNA及精斑,據詹供述是他上廁所自慰後沒擦乾淨,回車猥褻韓女時留下。

欲賠13萬和解遭拒

據透露,詹侑儒在審理過程中不斷強調深感悔意,曾當庭表示希望賠償遭猥褻的韓女30萬元台幣、另2人各10萬元台幣和解金(三人合計約13萬港元),但3女拒絕和解,強調詹惡行重大應重判。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