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退休警署警長黃特聰去年相約休班同袍租舢舨到西貢果洲群島釣魚,舢舨在濃霧中被闖境內地漁船撞翻,警長墮海溺斃。
船上其他休班警求情
舢舨舵手因在能見度低的情況下將60匹馬力的推進引擎升起,只開啟輔助引擎穩定船身,以致未能在漁船靠近時避開,早前在區院被裁定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立,昨判監3個月。
辯方昨指,當時身在舢舨的其他休班警寫信讚揚被告鄭天佑(62歲)小心謹慎,又指涉案水域只讓小型漁船停船等候魚穫,大型船隻不會行經,被告不能預期會有漁船駛過,對方更沒有鳴笛;其他乘客指被告注意安全,若遇上天氣不佳,寧願不做生意。
辯方指被告已還柙兩周,因不慣羈留生活曾入院,「成個人落晒形」,他事發時跳入海救人,但一人難救多人。近60名親友坐滿旁聽席,望能判被告緩刑,但法官考慮被告刑責後認為須判短期監禁。
退休警署警長黃特聰(55歲)於去年3月18日溺斃,漁船船長林堅(46歲)早前已被判監16個月。
案件編號:DCCC821/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