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燃油附加費是用來補貼航空公司在油價波動時的額外成本,與國際油價關係密切。2015年案發前,國際油價經歷半年跌勢,亞太區航空公司紛紛自動調低甚至取消徵費;民航處去年更明文禁止本港客機收附加費。
要徵收附加費,航空公司須先向民航處申請,待處方審批及訂出收費上限。不同航空公司、長短途航班收費均可不一。但是民航處去年初指出,油價大幅下調及處於穩定水平,決定去年2月起,由香港起飛的客運航班不得再徵收燃油附加費,直至另行通知。
僅俄國歐洲航線收取
資料顯示,「落閘」前有71間公司獲准收取每程24至109元。貨機方面,去年曾有類似停收安排,但已於今年4月恢復徵費。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燃油附加費水平由民航處釐定,可以每月變更,旅遊業界曾對如何收費感到很大困擾,亦不時與消費者爭執。他認為,若旅行團狀況有任何改變,旅行社都應該讓消費者知情。
東瀛遊執行董事禤國全表示,現時大部份東南亞航線已沒收取燃油附加費,只餘少量俄羅斯及歐洲航線有此做法,他們會代航空公司收取,實報實銷。若收費下調,會退還差額給團友。如果加價只是「十蚊八蚊」,因追收成本更貴,通常會放棄,但加幅達數十至數百元則會明確向客人追收。
至於其他個別旅行社,或行業整體是如何處理燃油附加費增減,董耀中及身兼旅議會主席的康泰旅行社董事總經理黃進達,昨同以美麗華旅遊或會上訴為由,稱不方便評論。黃補充指不希望誤墮法網,會了解判決後檢視康泰是否需跟進。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