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夫婦涉騙2,070萬 4年外遊33次

警夫婦涉騙2,070萬 4年外遊33次

【本報訊】警員夫婦涉嫌訛稱可將名牌手錶炒賣,並可半價買Chanel手袋轉手賺取豐厚利潤,誘騙包括警員在內的14人支付共逾2,070萬元。控方的開案陳詞則透露,警員夫婦收取事主款項後,以「數冚數」形式還錢予其他事主,或清還自己的貸款,支持兩人過奢華生活,包括兩人在3年用信用卡及易辦事消費兩百多萬元,透過提款機提款逾300萬,4年內更外遊33次。

「警嫂」認兩罪

被告為警員歐陽克文(40歲)、警嫂朱凱欣(37歲)及售貨員李玉鳳(45歲)。3人現共面對欺詐和洗黑錢等18控罪。案中人稱「警嫂」的警員妻昨承認其中兩項欺詐罪,押後判刑。
控方指被游說並有加入投資活動事主包括警員、歐陽夫婦女兒幼稚園的家長、老師、他們認識的朋友和鄰居。歐陽夫婦向他們訛稱會作炒賣的貨品,包括Chanel和愛馬仕手袋、勞力士手錶、iPhone、iPad,聲稱轉售到內地每個愛馬仕可賺3萬,勞力士則可賺1.6萬元,
其中有家長按朱的指示,先後以近934萬購入122隻名錶後交給被告,又付出現金520多萬買貨,結果全數損失。朱另向3名幼師聲稱要開設幼兒中心,招聘她們工作,其間游說她們參與炒賣活動。
朱會要求事主到指定店舖向李玉鳳買名錶,再由李代為轉售,經李手出售的就有173隻,涉款1,300多萬元。
調查發現,歐陽夫婦收錢後,根本沒替事主入貨,反將錢用於還錢和個人享受上。2011至2013年間,歐陽夫婦以信用卡簽賬和易辦事消費逾259萬元,單是朱就佔214萬,2人平均月花7.2萬,櫃員機提款則達317萬元,而財務公司借貸亦近200萬元,每月要還款5.4萬元。朱期間只報稱收入76萬元,但2人卻外遊33次,主要往日本。
另外,朱凱欣昨承認其中兩項欺詐罪,指她於2013年9月4日及5日,分別向女兒兩同學的母親(本身是兩姊妹)聲稱叔父在澳門賭錢輸掉100萬元,向2人借得10萬元,並在追討下開出空頭支票還款,朱解釋因簽名錯誤造成,惟事實其戶口結存只有88.3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587/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