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新教材涉照抄《文匯報》

《基本法》新教材涉照抄《文匯報》

【本報訊】教育局編製的「憲法與《基本法》」教材再被揭內容偏頗。教材「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單元中,引述資料指香港是示威之都,形容街頭抗爭「只反映了一部分香港人民主意識的粗糙和膚淺」,本報發現上述爭議內容取自《文匯報》評論,只略改字眼及更新統計數字,但教材並無標明資料來源。教育局昨承認有關內容由報刊文章「改編」,未標出處確實做法「不慎」。

指街頭抗爭者「膚淺」

教育局要求初中教授51小時《基本法》內容,5月底出版一套新教材,以「校長及班主任」形容中央與特區關係,當時被指比喻不當。昨再有傳媒揭發,教材引用資料稱香港示威頻繁,是「政治化的表現」,示威成為港人生活一部份,但不應是唯一表達訴求的手段,形容「捨有效的諮詢溝通機制不用,卻搞街頭抗爭,只反映了一部分香港人民主意識的粗糙和膚淺」。本報按關鍵字詞搜索,發現上文跟《文匯報》2010年3月12日的評論文章〈社會政治化屬非正常形態〉中第4段,內容幾乎相同,只略改字詞及刪去一個短句。同一內容早見於教局2011年出版的「明法達義」基本法教材套。
人權律師、教育大學高級講師莊耀洸質疑上述內容偏頗,不只假設諮詢溝通機制有效,批評街頭抗爭者「民主意識粗糙、膚淺」之說更缺乏論證。教育局編寫教材更不應抄襲,「抄,本身係學者嘅大忌,就當你真係要引用,咁一定要標明出處」。他質疑當局有否預設立場、再找資料東拉西湊以配合官方立場。
教育局指明法達義教材套印刷版已註明上述資料是「據2010年3月12日香港報刊的報導改編」。「憲法與《基本法》」教材套則參考明法達義並加以更新改良,「惟未有再次標明上述註釋,實有不慎之處,未來會作出改善」。
■記者周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