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跌倒索償700萬敗訴 官斥博病假

警跌倒索償700萬敗訴 官斥博病假

【本報訊】前高級警員2009年與同袍巡邏牛頭角上邨,表示因踩木板上石級時跌倒弄傷背部,引致嚴重背痛及患上適應障礙,被迫提早退休。他入稟高院向房屋署及管理公司索償700萬元,昨日被判敗訴。法官指警員的證供不可信,有很大嫌疑是刻意跌倒,事發當日他剛放完病假復工,可能是試圖在長時間休假後進一步獲取病假,卻不知事發經過被閉路電視拍下。
事發於2009年8月24日早上,原告黃暐郗(51歲)與一名同袍在牛頭角上邨巡邏,行經一處泊車空地。當時屋邨進行工程,有人在行人路石級鋪上木板方便搬運,地上及木板留有沙石。黃的同袍在木板側邊直接步上行人路,原告則供稱為避開不平的坑渠蓋故踩上木板,結果在木板上跌倒,需召救護車送院。
黃在事發後錄取的第一份口供聲稱,他剛把左腳踏上木板後,便因木板上有沙而跣腳跌向前方。法官包華禮在判詞反駁,他翻看閉路電視無數次,發現木板上可能有沙但數量不多,黃亦不是一踏上木板便跣腳,而是跌至快要撞到地下時,其左腳和木板才開始移動。
法官續指,黃取得閉路電視錄影後又說出另一版本的案情。黃稱踏上木板後,木板不受力而下沉,加上有沙令他失平衡,但法官表示錄影中不見木板移動。此外黃聲稱跌倒後有老婦問候他,而他短暫昏去,惟錄影中也看不見。法官亦不同意路旁的坑渠蓋有危險,就算黃想避開危險也毋須踩上木板,只需跟隨同袍直接步上行人路。

黃暐郗4月出庭時撐枴杖,由妻子攙扶到庭。
資料圖片

事發當日休假後首天上班

法官批評黃不可信,其證供冗長及「遊花園」,未能證明房署和佳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需要負責,故判他敗訴。法官甚至指,審訊時的證供令他嚴重懷疑黃是刻意跌倒,試圖在長時間休假後進一步賺取病假。
證供顯示黃於1986年加入警隊,翌年即報稱因裝備過重而扭傷背部,至案發時也未斷尾。2008至2009年黃被診斷患上適應障礙,他向醫生透露畏懼攜帶槍枝,與上司及同事不和,又害怕時常請病假而被辭退。事發前約兩周黃因精神困擾入院休養,事發當日是黃休假後首天上班,他巡邏前向上級申請不帶槍但不獲批准。
案件編號:HCPI636/12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