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男女涉以賺快錢作招徠,甚至明目張膽賣廣告,聲稱有8至10萬元報酬,招攬港人與內地人假結婚,並安排「另一半」透過申請探親簽注,成功入境香港,而收酬參加的港人最終實收7,500至3萬元。
酬金8,000至7萬
3名媒人否認共9項串謀詐騙罪,昨在區院受審,案情透露年紀最小的港人「新娘」僅19歲。兩男一女被告王長賢、陸永基、方慧欣(圖)被控於2011年某天至去年8月犯案,其中陸面對8罪,其餘兩人各被控3罪。控方開案陳詞指,涉案4男5女港人看到廣告後聯絡被告,或由被告親身或透過朋友接觸,聲稱酬金由8,000至7萬元不等。
當中19歲姓李港人女子透過廣告接觸陸,陸稱她可分期賺取7萬元,最後一期要待假丈夫成功來港定居才付款。陸因知道女子年齡,表明須找監護人做見證人。有被告涉提出內地事主取得香港身份證後,會發放額外報酬。
案件編號:DCCC884A&1013/16
■記者楊家樂、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