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創業板新股亂舞、細價股網絡崩潰,本月中證監會聲言為保市場聲譽,會「走上前線」直接參與新股審批,直接叫停上市或勒令問題股停牌。港交所(388)行政總裁李小加撰寫網誌,再以刑警、交通警為喻,解釋執法機構證監會執法權限本就大於前線監管機構港交所,證監加強工作,並不代表不滿交易所。
李小加解釋,過往為令公眾適應和接受,及有效運用資源,刑警(證監會)和交通警(港交所)有默契地分工,「交警在維護交通順暢的前提下,不能忽視追究違規行為的責任;刑警在抓壞人的同時也應盡量減少給大眾出行帶來的不便。」
但兩者始終有分別,刑警武裝較重型,以便對付嚴重罪犯,一般交通警工作時則致力保持道路暢通。倘刑警須追捕重犯時,「該封路就得封路,該追車就得追車,不能放縱違法犯罪。」若執法時帶來不便,一般市民會理解。
不為小利犧牲質素
他強調,證監執法工具和權力均大於港交所,絕對有權隨時隨地干預、甚至越過後者執法,「但無論如何改變,刑警和交警的通力合作都十分重要,並應與公眾充分溝通,否則容易引起公眾困擾。」
市場批評港交所為吸引更多上市公司而中門大開,李小加反駁港交所不會為蠅頭小利而犧牲市場質素,而且收緊事前審批,未必是防止犯罪的最佳方法,更改入場門檻亦須諮詢,更不能影響已經上市的公司,「一個法治社會不能追溯性地去用新法追究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