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詞、慎用詞 - 李碧華

禁用詞、慎用詞 - 李碧華

有人發來《新華社新聞信息報道中的禁用詞和慎用詞》,這已是第二批,前年發布過第一批,不夠,這版新增57條內容。合共102條。
本來一看便覺「悶」,什麼禁用、慎用……如此箝制,不如索性不立文字,回到口耳相傳時代算了──雖然一樣有以言入罪的危機。
不過朋友說可以一看,很有趣,也有點匪夷所思。
譬如不得將香港、澳門與中國並列提及,所以「中港」、「中澳」是不對的,可使用的為「內地與香港」,或者「京港」、「滬港」等,但我們下筆都中港台什麼的,還有「解放前(後)」、「一帶一路」戰略、「深港一體化」,均誤。報道產品不能用「最佳」、「最好」、「最著名」、「最先進」,這個我們明白,但為什麼禁稱「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男神」、「女神」?只能使用「著名演員」、「著名藝術家」?
最頂癮的是,禁用「哇噻」、「P K」、「裝逼」、「草泥馬」、「儍B」、「爆菊」、「蛋疼」、「逗比」、「滾粗」、「屁民」、「你妹」、「中華民國」、「國立」、「我靠」、「他媽的」……
都是常用詞,大家都愛用,誰來監控?該怎麼罰?不同的社會制度,不同的守則──幸好香港尚餘一點自由,下筆不必警覺,否則「請允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