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數導師 涉藉詞搔女童下體 受害人向母哭訴 事後日日穿長褲

奧數導師 涉藉詞搔女童下體 
受害人向母哭訴 事後日日穿長褲

【本報訊】補習學校導師為7歲女童上奧數課,涉藉詞她答錯題目,兩度伸手至她短褲甚至底褲內,搔其下體附近約10秒。女童事後拒絕再到補習學校,哭着問母親「你會唔會保護我」,並將事件和盤托出。警方以非禮罪拘控導師,他向警方稱女童母曾要求他為女童補全部科目,被拒絕後為了報復才誣告。案件昨開審。
記者:戴國輝

被告黃澤鵬(25歲)否認兩項非禮罪,事發時7歲的女童X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於2015年念一年級,每天都到觀塘一間補習學校補習及上功課輔導班,周日則上由被告負責教導的奧數課。

被告反駁遭誣告

去年9月X升小二,同月11日她與另一名小一男生上奧數班,兩人坐在椅上,站着的被告突然在桌底將手伸入她的短褲及內褲,搔她下體附近約10秒,她肯定被告手指沒進入下體。由於她認為因答錯題被告才這樣做,於是立即說:「我做啦!我做啦!」被告這時才縮手。X其後向警方表示,除了9月遭被告搔下體,同年6月下旬亦發生相同事件。裁判官詢問她被告犯案時是「企直直」,抑或是彎腰,X稱沒留意。
X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不喜歡被告,不愛上奧數堂,大部份課堂時間面無表情及無反應。但她在庭上稱,被告6月時沒非禮她,至於9月那次,她強調被告確有搔其下體。
X母供稱,她於去年9月18日催促X到補習學校上奧數課,X哭着問她:「媽咪,你會唔會保護我?」繼而將非禮一事告訴她,翌日她找社工商量後報警。
被告向警方錄取會面紀錄時稱X母要求他為X補全科,他因拒絕才被誣告。X母昨接受辯方盤問時強調「冇呢回事」,她只希望被告「畀心機教我個女」,又指X大約自去年6月起,即使天氣炎熱都拒絕穿短褲,「𠵱家日日着長褲」。
被告被裁定兩罪表證成立。他自辯時稱任興趣班及功課輔導組導師兩、三年,平日若有學生答錯題目,會對他們施以小懲罰,如搣耳、彈額頭,亦會搔面頰、腰部及腋窩。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16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