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藐視法庭案】
【本報訊】旺角佔領區於2014年清場,社民連黃浩銘等9名示威者涉嫌違反禁制令及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負責為現場繪製平面圖的警員承認圖畫只展示障礙物的大概位置,內容有機會不準確。
此外,該名警員又指出有一名執達主任曾經更改口供,最後其口供與其他執達主任的口供內容有不脗合,故他需聯絡其他執達主任,看他們是否需改口供。
警員曾銘斌負責觀看2014年11月26日清場當天的影帶後繪製平面圖,他是根據中原地圖繪圖。他接受辯方盤問時表示,製作平面圖時沒有特別留意片段中的障礙物,因此平面圖的內容有機會不準確。
他認為,清場時有大批警員站在山東街,若有示威者從亞皆老街前往,有機會不知道山東街有障礙物。
問其他主任需否更改
曾銘斌於調查報告內提及,去年6月他聯絡一名姓關的執達主任,告訴關律政司正審批其口供。辯方問曾銘斌,律政司是否會審批口供,曾銘斌回答「會睇囉應該」。
曾銘斌又解釋,事源另一名姓詹的女執達主任修改口供,最終修改的地方與其他執達主任的口供有出入,因此他聯絡姓關執達主任,以了解對方是否需改口供。
案件編號:HCMP778、780、783、784、788、789、791、796、798/15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