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峰琦面臨港大聆訊

李峰琦面臨港大聆訊

【本報訊】港大圍堵校委會案件昨有裁判,時任學生會長馮敬恩、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分別被判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成。李峰琦現時仍在學,港大學生會會長黃政鍀指,按大學慣例,被判刑事罪行的同學會面臨港大校內紀律委員會聆訊,他希望透過委員會中的學生代表作橋樑,盡力游說委員不要額外懲處李峰琦。

學生會促勿額外懲處

黃政鍀指,校委會衝突源於李國章不肯跟學生對話,以及校方主動報案、讓警察進入校園,對判刑感遺憾及無奈。馮敬恩早前已完成學士課程,但李峰琦目前仍在學,料面臨校內紀律委員會聆訊。因涉個人私隱,校方不會公佈聆訊個案詳情,黃稱難預計李面臨處分有多重,但會盡力透過委員會中的學生代表游說勿額外懲處,「(李)承受嘅壓力、後果已經好大」。
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對馮、李被判罪感到極難過,形容校方愧對兩人,「佢哋(兩人)並唔係為咗自己利益,係為咗學校,係為咗院校自主同學術自由」。對於港大會否針對李峰琦作紀律聆訊及處分,港大發言人未有正面回應,僅稱校方尊重法庭裁決。
■記者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