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再行騙兼多次偷竊前女教師 強行上門補習索時薪$900

出獄再行騙兼多次偷竊
前女教師 強行上門補習索時薪$900

【本報訊】患精神病的女教師曾因訛稱任教名校以抬身價,欺詐補習家長及使用虛假文書等被控。她於前年出獄後重蹈覆轍,向補習社應徵教職時隱瞞有案底、偷走學生資料,又冒充是學校老師,向家長自薦為其子女補習。她上門連續補習6小時至午夜才肯離開,然後索取高價補習費,最高時薪900元;又曾在補習期間偷取財物金錢。女教師昨在區域法院承認7宗罪,下月8日判刑。
記者:蔡少玲

被告劉靜兒(33歲)承認4項盜竊及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物罪。她於2013及2015年分別有欺詐和使用假文件案底,2015年8月刑滿出獄,

劉靜兒(撐傘者)昨認罪。資料圖片

有強迫症 還押小欖候懲

被告於2012年患上強迫症,辯方指她有定時服藥控制病情,犯案時未受病情影響,希望法庭不要索取精神科報告,因被告十分抗拒入小欖精神科治療中心。惟暫委法官練錦鴻認為有需要了解被告精神狀況以助判刑,故將她還押小欖,並索閱兩份精神科及背景報告才判刑。被告聞悉後輕聲哭訴:「我唔去小欖呀!」
案情指被告於2015年12月向姓徐家長自稱是補習教師,可提供服務,惟徐的15歲兒子不願補習。怎料被告傍晚於徐不在場下自行上門替其子補習,一小時後索900元高價補習費。少年從客廳抽屜取出1,000元,但她不找續,稱餘數待下次扣除,之後借故支開對方,偷走抽屜內餘下的9,000元。
被告在另外兩次補習時,分別偷走家長和家長家傭共逾8,000元現金及財物;其後她向兩間補習社應徵,向其中一間隱瞞有案底,令補習社讓她試堂並支付她450元;另一次則偷走補習社載有18名學生資料的登記冊,並以此聯絡學生家長,訛稱是其子女就讀學校的教師,指他們的子女英文差,提議由她補習。
有次被告在傍晚6時上門替學生補習,事前議好時薪150元,但她補習至午夜12時半始結束,並向家長索時薪250元,還建議收6,000元月費,家長最後支付1,500元打發她離開。被告於去年1月首次被捕,保釋期間仍於同年5月向一名學生家長指,可義務替學生作功課輔導,惟補習後卻索840元補習費。
案件編號:DCCC6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