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及台灣《壹週刊》賣盤,兩地約400名員工前路未明。香港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昨表示,賣盤後通常有兩個可能:遣散員工後再聘用,或承認員工年資並讓他們過渡到新公司,但過往公司賣盤個案以前者居多。另外,勞工處為受影響的員工設立了權益專線,並且一直與壹傳媒工會及壹傳媒管理層聯繫。
李卓人指「以僱員角度當然最好一個都不能少」,然而「大多數都會選擇(賣盤)同時將員工賣豬仔(解僱),請番舊員工或另請新員工係後話,老闆通常會覺得咁做乾脆啲」。以往未出現強積金對沖時,多數僱員會偏向先領取遣散費,「如果原本嘅合約條件好的話,當然承認年資方案較理想,但如果本身合約條件不理想,先遣散較好」。
自2015年,壹傳媒旗下的多本雜誌相繼停刊或合併,李續指,從壹傳媒可見紙媒不被看好,將來傳媒行業會有大變動,「新聞行業會失去穩定性,難以吸引新人入行同難以留人,好難適應同會越做越冇癮,傳媒質素會不斷下降,行業亦會萎縮」。
勞工處回應,如業務易手,新舊業務擁有人應與僱員保持良好溝通,使僱員明白有關安排及本身的權益,促請壹傳媒管理層與員工緊密溝通。處方為壹傳媒員工設立權益專線2927 7008,暫未收到求助。
■記者梁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