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電子競技(eSports、圖)公司在香港申請上市集資,李嘉誠都投資二千幾萬美金時,很多人這時才驚覺電競這東西,早就不是以前印象中的「宅男嘢」,成為了一個大型產業,也是一門收入豐厚的職業競技。現實世界陸續已經有官方團體承認電競是正式的運動項目,而電競選手亦不是人們心目中一班「沉迷打機的細路」,而是有隊伍有訓練有商業贊助的一群專業高手。
不過每當談到電競算不算是一種「運動」時,還是有不少人在心底裏抗拒,這都是因為我們在傳統觀念上,會覺得一個人坐在屏幕前目不轉睛,拿着控制器或者滑鼠猛動猛按這個畫面,跟心目中「做運動」的定義完全相反,而這種抗拒也不能說全無道理。不過再細想,人類社會事物越趨複雜多樣,「運動競技」一詞的定義和包容廣度也有所變化,例如氣槍射擊、桌球或飛鏢這些競技,也都已經被接納為運動,如果講到體能付出,這些項目跟電競相比也不能說有很大差距,那為何又不能容納電競為運動呢?
我自己年輕也沉迷打機,不過這些年興趣大減,因此也沒有怎麼留意電競。不過最近偶然觀賞了剛剛舉行的EVO 2017格鬥遊戲世界賽,即使那些最新格鬥game我都沒有打過,仍然看得眉飛色舞,刺激處還會禁不住呼叫出來,反應跟看球賽無異。比賽過程裏選手表現的控制技術、互相對抗時尋找對手漏洞、心理戰引誘對方犯錯……等等,精妙程度也不輸給任何頂尖運動競技——差別可能只在畫面裏呈現這些技藝的是遊戲角色而不是選手本人而已。我想目前正是因為有這「虛擬」的差別,令很多人還未能將電競與其他運動視為等同,但隨着世代交替和觀念改變,這條界線只會越來越模糊。文:喬靖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