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繼加大力度捉違例泊車之外,又宣佈會力捉不看交通燈亂過馬路者。電視新聞播出這一段時,我家大婆在旁邊提醒:你要小心了!
這自然是我常有亂過馬路的前科,平時側側膊,如今嚴打,要小心則個。
遵照交通燈過馬路看習慣,亂過馬路則看心情,心情悠閒時一般都會乖乖站在紅綠燈前等轉色,有事心急,那就只看有沒有車,不顧燈紅燈綠。好了好了,小心小心。
有一次在駱克道過馬路,馬路分兩截,一看沒車就往前走(當然是紅燈啦),走到中間卻見有個過了半截馬路的警察站在那裏等轉燈。於是我就站在他身邊不走了,他扭頭看看我,我也看着他,他說,你看見我站在這裏還走過來?我見他一臉疲憊,就問,近來好辛苦?他搖搖頭,唉了一聲,看前面轉了綠燈,就走了。那是佔中正鬧得不可開交的時候,全港警察疲於奔命,天天忙得天昏地暗,顧不得為亂過馬路這種小事費神了。後來想想他問我的那句話,實在是顯得有些無奈,不由內疚。
我最記得遵守交通規則的一次是在北海道札幌。那天大雪紛飛,晚上十一點鐘,面前是一條不到五米寬的小馬路,紅燈,我疾走而至,剛要跨過去,猛地收了步。因為在我之前,一個沒有打傘的日本女人站在燈前,任寒風凜冽,大雪灑落,衣髮盡白,一動不動,等待着那特別緩慢的交通燈轉色。我站在她身邊,規規矩矩,等着綠燈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