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台管理層捲公器私用疑雲。據了解,電台4名高層,包括兩名副處長葉李杏怡和廖麗怡、助理處長張健華及電台行政部主任秘書鄭美娟,涉利用廣播大樓會議室安排日語教師為4人開辦私家日文班,遭內部調查。惟調查後,4人僅被廣播處長梁家榮「照肺」,全部獲放生。港台發言人承認事件,但強調無人違規。
內部調查獲放生
據悉,涉事4名港台高層自今年5月起,以召開內部會議為名,預約逢星期二午飯時間,使用廣播大樓內一間面積最大的會議室。惟4人卻遭揭發在該段時間安排日語教師到場,為4人開辦私家日文班,結果被投訴。據了解,4人遭指控涉多宗罪,除被質疑濫用會議室,更涉指派份屬公務員的下屬,在辦公時間為其私人活動準備房間;同時亦涉違反內部指引,容許非公務相關人士擅自使用電台的泊車設施等。
港台接獲投訴後,曾就事件作內部調查,惟全部涉事人獲放生。港台發言人接受查詢時承認曾就事件做調查,但無人違規,亦不涉公器私用。發言人稱,電台容許員工利用大樓設施安排進修、自我增值或培訓活動,如辦員工福音團契、外語班等,強調員工在公餘時間,舉辦正當康健及進修培訓活動,符合內部規定。
據了解,事件受查對象雖包括兩名電台「第二把交椅」,其中葉李杏怡更為政務官,不過調查卻非廣播處長梁家榮操刀,交由其他員工「下級查上司」,結果亦惹內部質疑調查能否公正。另一消息則透露,梁家榮曾就事件向4人「照肺」,訓示4人注意規定。事後4人取消原有借房預約,改以進修名義於放工後上堂。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稱,個別部門的確容許職員,在午飯或放工時間,借用部門設施作培訓、進修或其他非牟利活動,但會有相關程序及要求。他認為,利用午飯時間舉行進修班無可厚非,但若有人涉要求下屬,在辦公時間處理其私人活動則涉不當,「始終係私人嘢,係好踩界」。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