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黑工工作期間死亡,大律師陸偉雄稱,黑工僱主除因涉聘黑工觸犯刑事罪之外,亦有可能要負上巨額賠償的責任。他解釋,雖然擔任黑工本身已屬違法,但僱主對黑工仍然有法律責任。工業意外中死傷黑工的家屬可透過香港法律途徑向其僱主索償,包括追討僱主未向死者支付的薪金,以及追討黑工工作時受傷或死亡應得的賠償,故他呼籲僱主勿以身試法。
千萬索償案和解
黑工工作時死亡應否獲得工傷賠償的問題,多年來一直都具爭議性。2007年區域法院法官以本港致力打擊黑工,假若判黑工家屬勝訴會吸引黑工來港為由,判處一名在元朗白沙村工場工作時遭鏟車及貨車夾死的黑工的家屬索償敗訴。但同年上訴庭處理2002年8月一宗月華街清拆僭建花籠時,3名黑工疑因工序出錯墮地致1死2傷、死者家屬索償千萬的案件時,法官卻裁定僱主須就黑工工傷或身亡作出賠償,成為下級法院需參考的重要案例。月華街工傷巨額索償案最終庭外和解,賠償金額不詳,但工程判頭、業主及業主立案法團分別要承擔30%、35%及35%的賠償責任。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