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何超明涉貪案涉及9名共犯,他們的案件已於澳門初級法院審理,經過逾4個月審訊,將於下月15日宣判。不過,並非所有共犯都有出庭,其中疑為何超明情婦的內地女子王顯娣及何超明兄長何超信等,更一直缺席審訊。
控方指何高薪聘用
案情指何超明涉虛構王顯娣在檢察院負責聯絡內地部門及法律情報分析等,2006年至2014年間,王取得逾4百萬澳門元薪酬和津貼等利益。何亦涉以公帑向王支付近7萬元電話費及允許王「公車私用」,司機更載二人到王位於珠海的住所。
控方曾於庭上指,王是空姐,連法學學士也沒有,亦無法找到王的工作痕迹,認為何超明高薪聘用王的理由相當牽強,又指二人曾以公帑同遊杜拜,入住最新酒店及要求導遊隨行,全程純遊覽。控方稱王於澳門居於何超信名下的物業。
不過王的代表律師反駁指王直屬何超明,負責非官方的情報搜集,具特殊及機密性,沒有工作痕迹只能證明王工作嚴謹,將所有機密資料清除。
至於何超信、何超明姐夫李君本、林浩源亦一直缺席審訊,有報道指三人或已潛逃。而商人黃國威、麥炎泰、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黎建恩、前顧問陳家輝及何超明妻周小芙則有出庭應訊。
■記者李詠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