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82歲老婦指控兒子訛稱為了方便兩孫兒上學,要求搬到她名下居屋居住,請她簽字同意遷入,否則要向房屋署補地價。老婦自言只識少量中文字,但信任兒子故簽署英文文件,惟後來發現其中一名孫兒已到海外升學,文件實質是將居屋改為與兒子共同持有。她前日入稟區院,要求法庭宣告她簽的文件無效,並下令兒子搬走。記者昨訪問兒子,他表示受屈但不願談論實情。
指借孫過橋搬入
根據入稟狀,原告黃秀枝於1984年買入觀塘祥和苑一單位,獨資供斷物業,6名子女婚後相繼搬走,長子已離世,被告黃振衍是在世的唯一兒子。被告向原告表示他兩名兒子要到祥和苑附近上學,他想在住所約滿後搬入她的單位。2010年4月原告由被告帶到房署簽字同意他搬入。
同年12月一名女子帶同英文文件造訪,被告夫婦叫原告簽文件,被告妻指原告沒讀書和文化水平低,叫女子不要繙譯文件。原告稱她根本無法理解文件,但信任被告不會對她不利。後來原告跟兒子夫婦吵架時發現方便孫兒上學一說是假,她叫兩人搬走但遭拒絕,事件驚動警方。原告向社工求助才得知所簽的是更改業權,感到震驚。
案件編號:DCCJ3173/17
■記者勞東來、羅日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