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再有兩人保釋候上訴

七警再有兩人保釋候上訴

【本報訊】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發生的七警毆打曾健超案,法庭今年將七警定罪各判囚兩年。他們早前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其中4人更先後獲准保釋。警長白榮斌及警員陳少丹昨亦在律政司不反對下,獲上訴庭批准保釋。

僅一人未獲保釋

白榮斌和陳少丹的親友昨在庭上獲悉法庭批准2人擔保,表現高興。白榮斌准以現金及現金人事擔保各5萬元保釋,陳少丹則以現金10萬元保釋,兩人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境,並遵守準時出席聆訊和居於報住地址等條件。兩人均清減不少,白頭髮斑白,陳離庭時仍戴上口罩和太陽眼鏡,二人無回應提問。現時七警中僅剩警員關嘉豪未獲保釋。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昨指,控罪最高刑罰是入獄3年,原審法官將量刑起點定於2年半或過高,由於上訴排期最少6至9個月,若最終獲減刑,已服刑期或比最終刑期長,故批准保釋。
案件編號:CACC38/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