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何超明原被控1,970項罪名,法庭去年12月開審後,將其中800多項控罪合併,何最終面對1,536項控罪,包括涉將檢察院的休息室及招待所作為私用、帶同親屬以公帑到外地旅遊及聯同他人成立空殼公司,高價承包檢察院合同等。歷時超過半年的審訊,何超明由初開審時金句連珠,到作最後陳述時不禁落淚,求法庭輕判。
控辯雙方今年5月結案陳詞,何超明在庭上作最後陳述,向法官求情時稱被羈押有自我反思,加上漸年邁,身體不好,兩名幼子需要父親照顧,妻子現時要獨力照顧幼子和年老母親,家庭失去經濟支柱,希望法庭從輕處罰。談起家人時,何超明一度哽咽,要脫下眼鏡拭淚。
何承認處理事情上有出錯,但否認詐騙和受賄等罪名,並否認自己去年2月企圖逃離澳門,「要逃走我一早逃咗10次」。他又投訴整個訴訟程序是「狹隘報復、慘被羈押。先有定罪、再砌證據;未審事實、不能定案」。他質疑,自己離任檢察長一職不足一個月便被調查,檢院向廉署舉報後不足48小時,即有21名涉案人被召到廉署,當中存在人為因素。檢院指控他「組織發起黑社會」,是針對個人的指控,更是檢控中的「恐怖主義」。
任內起訴歐文龍
審訊期間,何超明不時爆出金句。案情指,何超明涉在2006年至2014年間,以檢察院招待所為名,租用竹灣豪園作私人用途,並加裝桑拿浴室等設施。他辯稱因深受內地文化影響,認為招待所方便拉近與賓客感情,更指在辦公室內「就好似乾炒牛河咁乾」,難以培養感情和信任。他又踢爆本港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亦曾入住,「佢非常鍾意呢個地方」,及稱因性格問題,從未有司法官到訪其官邸,「早知開番兩場酒會,搞吓BBQ,咁就夠陽光啦。」
現年62歲的何超明有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澳門回歸前曾出任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廉政公署前身)副高級專員。1999年澳門回歸後,何成為首任檢察長,至2014年年底卸任,在任15年間,曾起訴被稱為「世紀巨貪」的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2009年更盛傳何超明有意參選特首,惟何後來宣佈不參選。何超明去年2月準備乘船離開澳門來港時,被澳門廉政公署人員拘捕。
■記者李詠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