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同學鎖匙入屋 男生還柙

偷同學鎖匙入屋 男生還柙

【本報訊】20歲男生去年趁男同學午膳,偷同學鎖匙潛進對方住所,卻遇同學母親返家,發現他穿着鞋蓋上被躺在其子床上。男生早前受審,庭上透露他曾向警方稱因傾慕該男同學,入屋拿對方衣服。法官昨指他作賊心虛才躲上床,裁定他盜竊及爆竊兩罪成立,還柙等候精神科報告,下月10日判刑。

稱對男事主傾慕

被告梁鏗現於城市大學人力資源系就讀一年級,去年3月7日案發時為九龍塘學校中學部中六生。他在庭上自辯時指,因曾被欺凌而患上抑鬱,要看精神科。當日發現彭遺下門匙,想起彭提過要返家,遂專程上門送回,惟在走廊等候多時未見彭,又想起對方說過不開心,因擔心彭像他做儍事,才開門入屋察看,強調沒偷竊。
惟他向警方錄取的多份口供中,卻透露對彭傾慕,當日出於好奇,入屋圖了解彭的生活習慣。法官沈小民不接納被告說法,認為當中處處犯駁。沈官指被告若想將鎖匙交還應致電對方,若想更了解他人,亦應先徵求對方同意始造訪。沈官指事主母親與被告素未謀面,無理由誣衊他躲在兒子床上,明顯是被告作賊心虛,指被告的解釋不合邏輯,「聰明出賣咗佢」,犯案亦與其精神問題無關,故裁定罪成。
案件編號:DCCC888/16
■記者蔡少玲、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