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議員DQ案今宣判梁國雄:倘輸官司會上訴至終院

四議員DQ案今宣判
梁國雄:倘輸官司會上訴至終院

【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聯同律政司司長針對4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姚松炎、劉小麗及羅冠聰提出司法覆核,指4人去年在立法會宣誓無效,要求法庭取消4人的議員資格。案件今年3月審結,高院法官區慶祥將於今日下午3時頒佈判詞,決定4名議員的命運。梁國雄指即使輸官司,也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記者:黃幗慧 潘柏林

左起: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姚松炎、梁國雄及羅冠聰,若敗訴將被撤銷議員資格。
何頴賢攝

香港大學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回覆查詢時稱,無論哪一方敗訴,都會視乎判詞內容或上訴理據來決定是否上訴。敗訴一方需在判決後28天內提交上訴申請。由於已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楨,將於8月25日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張相信,4議員的上訴案應會在終院有結果後進行,若梁、游獲准上訴,終院經審訊後釐清一些觀點,4議員的案件或不需上訴至終院。

高院法官區慶祥將於今午3時頒佈DQ案判詞。

若敗訴料被追薪金及津貼

案件審訊時,前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一方稱,宣誓者必須要莊重、真誠及按相關要求讀出誓詞,才算是一個有效宣誓,宣誓是表示維護一個國家主權;而4名議員宣誓時不真誠不莊重,如劉小麗誓詞的每個字之間相隔6秒讀出、梁國雄使用黃傘等道具、姚松炎及羅冠聰加插字句,都足以由法庭裁定宣誓無效。
4人作出不同反駁,梁國雄指人大釋法內容或《宣誓及聲明條例》均沒有說明宣誓方式,故不能批評一個宣誓是否不莊重。4名議員在聆訊尾聲時指,另有7名立法會議員都有改動誓詞,但沒有遭司法覆核,認為政府濫用司法程序,要求永久終止聆訊。雙方在審訊後向法庭提交書面陳詞。
由於梁、游被取消議員資格後,立法會向兩人追討186萬元薪金和津貼,當中包括每月9.5萬元的薪金,以及逾83萬元用作辦事處營運、助理薪酬等營運津貼,故估計4人若敗訴將面對同樣情況。由建制派佔多數的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按人大常委會釋法內容日期,即10月1日起計算追討金額,而非跟隨高院裁定日期起計算,故若今日法庭裁決取消4位議員資格,而立法會行管會又按去年10月1日起追討薪津,涉案每位議員最少退回9個月、共85.5萬元的薪金,亦要退回數額更大的議員津貼。
而梁、游去年11月的司法覆核敗訴後,被判支付五分之四堂費,後來追加上訴和終審上訴的訟費。兩人曾發起眾籌500萬元支付相關費用,游蕙禎上月接受傳媒訪問稱眾籌暫得90萬元。而4議員就議席提出司法覆核案,涉及訟費亦非常龐大,守護公義基金為四人籌得472萬元支付律師費。

四議員回應

劉小麗:「政府過去一年用盡手段,政治打壓進步民主派,我哋呢單案只係其中一樣,但係我哋見到呢種勢頭係冇減弱落嚟。我哋一定會堅守責任,為香港人爭取最大權益。」

姚松炎:「人大今次就議員宣誓一案釋法,不單止令到香港人感到反感,連多個國家嘅外交部都發出聲明,認為今次釋法係沒有必要和不應該用釋法方法去干預香港立法會事務。希望大家唔好睇成係我哋四位議員嘅事,更加唔止係今屆立法會嘅事,係立法會能否行使佢應有嘅憲法權利嘅重大議題。」

梁國雄:「若明天敗訴,一定會上訴,只不過要盡力籌款再打官司。」

(若政府敗訴,會否期望政府不再上訴以改善行政立法關係?)「政府嘅嘢,你去問袁國強,我對佢冇希望。」

羅冠聰:「法庭今次同樣在政治爭議中,俾政府擺上枱,以政治打壓打擊立法會進步民主派,打擊市民嘅民意代表;政府過去一連串嘅打壓係想箝制市民嘅思想,限制立法會議員嘅言論自由。今次一定會據理力爭,守護我哋相信嘅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