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人撞警車脫危駕罪官斥警逆線追截疑犯危險

疑人撞警車脫危駕罪
官斥警逆線追截疑犯危險

【本報訊】警方於去年8月在元朗山貝村附近進行打擊偷運人蛇行動,追截兩部目標私家車,其中一輛私家車迎頭撞向警方車輛,最終兩車被截停,發現車上共有9名越南籍人蛇,四名港男被捕,控以串謀販運人蛇等罪,其中兩人不認罪在區院受審。法官昨裁定被指以私家車撞向警方的其中一名被告危險駕駛罪名不成立,直指警方當時為追截他而逆線行車才屬危險。

裝修工串謀販運人蛇罪成

報稱任裝修工的陳惟恆(43歲)除了被控危駕外,另被控串謀販運人蛇則罪名成立。至於受審的另一名私家車司機胡銘雄(32歲)串謀販運人蛇罪不成立,但沒有就汽車更換引擎通知運輸署則罪成,罰款600元。
案中另外兩名被告譚文彪(58歲)及譚釗明(55歲)早前承認串謀以舢舨偷運人蛇並替他們安排車輛,控方申請就串謀控罪加刑,譚釗明和陳惟恆均表反對。
法官認同陳的代表大狀稱,沒有證據顯示負責駕車的陳得悉其他被告將人蛇由境外接送入境,若要陳承擔不知情的罪責,有欠公道,「如果唔知又點可以罰?咁叫酷刑」,明言傾向不會向陳加刑。相反譚釗明因在境外以舢舨送人蛇登岸,必知人蛇入境有人接應,情況有別。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1052/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