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向警務處長索償4.5萬

黃之鋒向警務處長索償4.5萬

【本報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年7.1與社民連等成員由灣仔前往舉行升旗禮的金紫荊廣場示威,途中遭逾百名疑似黑幫人士包圍及襲擊,警方將黃之鋒扯上警車及鎖上手銬帶署,事後卻告知無意拘捕他。黃之鋒指警方在非正式拘捕下將他上手銬,是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屬非法禁錮,他昨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警務處處長索償4.5萬元。黃就人身侵害及聲譽受損各索償2萬元,另追討5,000元懲罰性賠償,合共4.5萬元。案件排期至8月7日提堂。

稱倘成功將捐抗爭基金

7.1當日黃一行約30人遭100名疑似幫派份子打及箍頸,警方帶走黃等人,黃稱被警員扯上車及鎖上手銬,返回警署擾攘一小時後,警方稱無意拘捕他。黃質問:「點解警察唔係嘗試去疏散暴徒?佢哋居然係去干預一個和平示威,仲要係非拘捕情況下鎖上手銬。」他指若成功索償,會將賠償捐給抗爭基金,幫助被政治檢控者。
過去有兩名遭非法上手銬的受害人成功索賠,包括一名叫梁國雄的人士被指偽造文件,由內地回港時被捕,他遭警方沒說明拘捕理由下鎖上手銬,屬非法拘捕,獲賠2.5萬元。另一名受害人霍兆榮涉受賄遭廉署拘捕,因他不肯拍照,結果被鎖上手銬被迫拍照,霍事後無罪釋放,他就遭廉署毆打提出索償,獲賠7.7萬元。
案件編號:SCTC26574/17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