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聯交所鬥法第二回!聯交所去年發指引堵塞瘋狂供股、合股(俗稱向下炒),但因僅屬行政指令,故遇上市公司奮力抵抗,甚至聲言訴諸司法覆核。消息指聯交所最快年內啟動正式諮詢,擬正式修例嚴管。分析認同正式修例可改善現時的監管灰色地帶,但憂慮「寫死」規例,效力反而不及指引信實用、仔細,或受壓於內地輿論指香港充斥老千股之說,「想唔做都唔得」。
鑑於近年老千股橫行,除正式的上市規則、《證券及期貨條例》外,聯交所最近會不定期發出指引信、上市決策等,以不具名例子闡釋最新監管要求,被視為以行政手段快速「止咳」。去年12月中,聯交所、證監會就罕有發聯合聲明,高調關注部份供股及公開發售,會大幅攤薄不跟供的小股東權益。
指引信存灰色地帶
不過,此類監管「動作」並非正式條例,據知有「手段強勁、大名鼎鼎」的公司,因申請供股合股被拒,要脅司法覆核聯交所裁決,「上市部日日收律師信」。消息指,聯交所上星期已非正式就嚴管供股合股一事諮詢市場,目標在發行價折讓、發行新股比例兩方面設限,最受影響的將是「具高度攤薄效應」、「欠缺明確商業意義」的供股合股行動,冀今年稍後就修改上市規則正式發出諮詢文件。
細價股專家梁杰文指出,指引信相比正式規例,只是中間落墨地運用權力,屬監管的灰色地帶,難免招來公司上訴、司法覆核挑戰裁決,多發指引信亦帶來「市場好多錯漏、缺點」的觀感,認同應正式修例。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亦曾聽聞公司因供股、發紅股被拒,與聯交所、證監會談判,尤其若數家上市公司背後為同一金主,更會聯手投訴,「港交所被佢搞到幾煩」,料立例後執法會較方便。譚認為,其實港交所本亦受惠於公司供股、做大市值,但內地輿論去年突然投訴香港充斥老千股、甚至發出「老千股名單」,連同最近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的50隻不能沾手的港股網絡圖,「今次港交所想唔做都唔得,迫到埋身」。
但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反指,指引信的好處在於闡釋得仔細、實用,寫成法例難免只能「講大方向」,無法應對市場迅速轉變,他對將指引寫成規例有保留,亦質疑「唔似交易所一貫做法」。
立信德豪董事林鴻恩指,過往以行政手段已有效令市場人士知悉最新監管要求,但不時有上市公司的法律顧問會援引前例挑戰,「點解同一種行動,以前得,依家唔得?」修例雖然效力較普遍和持久,但事前需諮詢市場,亦可能惹來另一波爭議,「遠水不能救近火」,難以全數打壓供股、合股、發紅股等正常商業活動,反而沿用指引信、上市決策等較方便。
去年底聯交所以指引信形式公佈,有公司以市價折讓90%,申請20合1、再1供20,令不跟供的股東權益被攤薄85%,聯交所指該公司早前曾進行類似供股行動,股東權益已經被大幅攤薄,而且認購反應很差,只得大股東及包銷商參與,集資理由亦不充足,不批准其供股合股申請。
另一宗個案中,公司申請1拆5,但買賣單位同時由2,000股改成8,000股,稱有助降低入場費、鼓勵流通量,但聯交所認為兩組行動的效應互相抵銷,並不合理,不予批准。
記者:黃翹恩